内地与香港来往的公证文书应办理以下确认手续:
1、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中国香港特区使用前,应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
3、外国驻华使馆、驻中国内地领馆或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,可在中国香港特区与内地直接使用,无须办理领事认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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